網路肖像權超嚴 SMAP從不「露臉」
2016-01-20 02:14 聯合報 東京記者雷光涵



日本傑尼斯旗下天團SMAP解散危機延燒一周,台灣網路媒體圖文併茂,配合該團資料照片,有唱片公司宣傳照、木村訪台機場照或截取散布在網路的無版權照片;同時間日本網路新聞卻是「乾」到極點,僅有文字報導,最多配張傑尼斯事務所外觀照片,SMAP本人從不「露臉」。

日本經紀公司對所屬藝人肖像權有嚴格規範。採訪東京國際影展在歌舞伎座舉行的演出及頒獎典禮要簽「切結書」,遵循主辦單位「A段可拍照、電視新聞畫面但不可拍網路影片」,「B段不可拍照、不可拍網路影片但可拍電視新聞畫面」鉅細靡遺的規定,最高原則是紙媒被授權刊登照片,不得延用網路版。

去年紅白歌合戰日本網路新聞配圖永遠只有女主持人綾瀨遙,站在她旁邊的白組主持人井之原快彥硬生生被裁掉,井之原是傑尼斯的藝人;電影、電視劇宣傳記者會,「男主角」網路新聞不露臉也是常態。

這次以頭版報導SMAP解散消息的體育報網路版新聞,只截自家報紙頭版四分之一避開大幅照片,夾在頭題文字的小小五人像以後製滅跡;雜誌網路宣傳不能刊藝人封面照。

電子媒體同樣小心翼翼。全世界用最多名人、藝人大頭畫像的節目大概在日本,絕不是為了創造特色,而是無法取得肖像權的授權,被迫以插畫取代。SMAP解散風波,日本NHK新聞只用一張主角們的合照,或特寫、或從左拍到右、右拍到左,其他畫面是事務所外觀及等候的記者群。即使前晚五人在電視台合體的不解散告白,次日網路媒體、電視台也沒有任何五人著黑西裝的畫面,反倒其他國家報導多采多姿。

傑尼斯甚至開公司監控個人、法人的侵權行為。對日本媒體而言,他們怕的不是罰款,怕的是永遠被禁止參加該公司的記者會。另一方面,尊重維護肖像權與著作權的觀念深植日本人心中,前陣子日本網友在推特上傳自拍的有趣影片,一連串留言中有多個網路媒體請求原作者授權轉載,尊重著作權的標準對大公司及素人是一樣的。


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♥滋♥ 的頭像
    ♥滋♥

    等待‧只為與你相遇

    ♥滋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